2013年12月5日星期四

對自己的人生負責

對自己的人生負責    我們活在世上,不免要承擔個中責任,小至家庭、親戚、朋友,對自己的職務,大至對國家和社會。這些責任多半是應該承擔的。不過,我們不要忘記,除此之外,我們還有一項根本的責任織髮,便是對自己的人生負責。    每個人在世上都只有活一次的機會,沒有任何人能夠替代他重新活一次。如果這惟一的一次人生虛度了,也沒有任何人能夠真正安慰他。認識到這一點,我們對自己的人生怎麼能不產生強烈的責任心呢?在某種意義上,人世間各種其他的責任都是可以分擔或轉讓的,惟有對自己的人生的責任,每個人都只能完全由自己來承擔,一絲一毫依靠不了別人暗瘡。    不止於此,我還要說,對自己的人生責任心是其餘一切責任心的根源。一個人惟有對自己的人生負責,建立了真正屬於自己的人生目標和生活信念,他才能由之出發,自覺地選擇和承擔起對他和社會的責任,正如歌德所說:“責任就是對自己要求去做的事情有一種愛。”因為這種愛,所以盡責本身就成了生命意義的一種實現,就能從中獲得心靈的滿足。相反,我不能想像,亞洲知識管理學院一個不愛生命的人怎麼會愛他人和愛事業,一個在人生中隨波逐流的人怎麼會堅定地負起生活中的責任。實際情況往往是,這樣的人把盡責不是看做從外面加給他的負擔而勉強承受,便是看做純粹的付出而索求回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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